一份有意义的作文是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的,在写作文的时候,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写作技能,下面是满满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知识丰富,非常好看,我也非常爱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好和我不知道的知识,这本书就像一位老师不但告诉了我为什么,还告诉了我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给大家总结一篇吧,变色龙为什么善于变色,因为变色龙怕食肉动物吃了它,所以它看见食肉动物就变成和它在的地方颜色一样的了。好了,你们看这本书好吧。我感觉这本书真是两全其美,你们觉得呢?我希望大家也都很喜欢这本书。
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3
有这样一本书,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总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4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习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5
我读过许多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书是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心底善良的唐僧,忠心耿耿的沙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天不怕地不怕、本领高超的孙悟空。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斗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说的是白骨精想吃唐僧的肉,就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想要接近唐僧,被孙悟空识破了,她又变成了老婆婆和老爷爷,可还是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师傅却误会他连伤三条人命,不但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把他赶走。白骨精一看有机可乘,抓走了唐僧,唐僧这才明白错怪了孙悟空。孙悟空却不计前嫌赶过来打死了白骨精,救了师傅,他们又踏上了取经之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被他们师徒不畏艰险、一心向佛的精神所感动,也使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在学习上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在生活中要明辨是非,持之以恒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每个人喜欢的书都不一样,有的喜欢寓言之类书,有的喜欢童话之类的书,我就比较爱看四大名著,看了一遍又一遍,总是不耐烦。
我从小到大,在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是因为唐僧坚持不懈,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非常勇敢,不怕妖魔鬼怪。
我看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他们来到一座大山下,唐僧说:“我有些饿了,你们谁去化斋?”孙悟空说:“我去吧。”孙悟空临走前给大家画了一个圈儿,说:“我不回来,你们就不能走出这个圈儿。”然后,他就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人走过来,说:“请你们到我家去做客吧。”这个女人就是白骨精。她变化了三次,都被悟空打死了。这段就是“三打白骨精”。
希望大家都喜欢看《西游记》这本书!
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7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 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老师,再到后来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己,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只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理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己或身边人们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己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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