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大脑思维得到有效锻炼,我们需要认真撰写一篇心得,心得体会就是将实践中得到的体会用文字书写下来的书面材料,下面是满满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律安全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1
通过此次教育法律的学习,使我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育法律的精神实质,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育法规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而且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2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 “ 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 撞了白撞 ”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 冤枉罚款 ”,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 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 以人为本 ”,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 以人为本,尊重生命 ”的人文精神,更人性,更合理。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的是让它深入人心。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3
红绿灯每天都在闪烁着,每次去静海都可以看见那位民警……
“你,就是你,退回去!”那位警察大声说道那位市民说:“不就是超过了一点嘛,有什么了不起!?”众目睽睽之下那位市民只好退回来。绿灯亮了,那位市民临走时还没有忘记狠狠地蹬了那个警察一眼。一拐弯,看见警察拿出一个气筒,递给了一个模样向老干部的人,肯定是他的领导。我心里也开始恨这个警察了。心里记住了这个人的面孔。
记得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和妈妈又路过了那条马路,我看见栏杆上醒目的铁了一个木板,上面贴着花花绿绿的照片,其中竟然有那个警察,这怎么可能?他怎么回上光荣榜呢?我好像不止一次看见他为人们取出螺丝钉之类的东西给那些需要他的人,有时还亲自给行人们打气呢!我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呢?这些疑团终于在第二天解开了。
第二天,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突然,链子掉了这可怎么办呀?看他那样子好像焦急的心都要跳了出来。这时只看见那位警察走了过来“怎么了?”“车链掉了吧?交给我吧!“他把车子腿走了我在旁边看着他。塔纳豆大的汗珠浸湿了衬衫,我心里一股崇敬的风油然而生……
身边的故事是最平凡的,平凡之中的美是最美的。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4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5
通过段上的违章违纪安全工作通报,做为一名铁路职工,深刻的认识到尊守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对这种违章违纪现象是我们大家非常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事实摆在眼前,我们要做的就是面对现实,就是要结合自己工作中需要改善的地方进行深刻反思。严格尊章守纪,排除设备隐患,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针对个人在具体中存在:作业不标准;执行规章制度不坚决,不认真;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离“安全第一”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通过对日常工作的分析,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第一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
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不牢,真正懂法守法,遵章守纪,敬业爱岗,尽职尽责,还需要加强日常教育,付出努力。在日常计表工作中和故障处理时,往往会放松安全警惕性,自己要求不是很严格,造成很多的违章违纪作业现象,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和改正。
(2)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掌握
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由一系列的违章造成的。近年来铁路一系列事故,客观的因素少,设备的因素少,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有的是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反映出个人业务素质的问题;有的是知道了、也会了,就是不按标准干,反映出个人思想素质的问题;这些现象,都可以在一些事故中找到影子。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没有自觉地、经常性的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作业制度,造成日常作业中对规章制度的掌握还不够,还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作业中,还没有完全达到用规章指导工作的工作习惯,造成了安全隐患时有发生。由其是近年来来,铁路改革迅速,新的规章制度不断颁布,自己不能主动的去学习新的规章制度,又不能去更深的去领会新的规章制度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3)工作中不能完全落实标准化作业
在日常计表工作中,自己不能完全按照计表工作标准执行,从而发现不了通信设备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是思想对计表工作标准化作业认识不足:一是觉得计表工作很简单,多点少点无所谓;二是觉的计表工作过于重复,标准化作业就意味着浪费时间;三是好人主义严重,对于工作好好是是,不愿意多管多问;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表工作中的标准化作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坚决改正。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在安全工作上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铁路运输的安全,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保证铁路通信设备的安全运用,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
(2)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通信设备计表的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安全作业方法,并不断加以应用,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3)是进一步提高标准化作业的意识,做好各项工作。今后,在实际作业中,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化作业规定的要求来执行。努力做到工作前做好预想,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做到有备无患。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化作业程序,不加不减,严把安全关键,努力减少通信设备的隐患。
总之,我要通过这次安全检查,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铁路安全运输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6
世界上,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文明交通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有几句是关于文明交通方面的话:“红灯停,绿灯行,穿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车辆行人才安全。”
寒假中的一天,我到附近的文具店买练习本,忽然看见一位老爷爷跌倒在快车道上,我赶紧上前把老爷爷扶起来,又把拐杖拾给他。我问:“老爷爷,你怎么摔倒了?”他说:“我的眼睛失明了,晴天还能看到路影子,今天是阴天,我连路影子都看不见了。”我又问:“您要上哪儿去呀?”老爷爷说:“要过年了,我想去世纪联华超市买些年货。”“这里是快车道,车子来来往往多危险呀!”我说。我把老爷爷搀到人行道上,我告诉他:“世纪联华一直向北走,大约一里多路就到了,您慢慢地走,走好了。”老爷爷说:“谢谢你了,小朋友。”我就转身去买练习本了。
突然,我想到老爷爷去世纪联华还要过三道斑马线,我赶紧三步并成两步跑到老爷爷面前说:“老爷爷,还是我送您去吧,到世纪联华还要过三道斑马线呢,您眼睛不好,不安全。”老爷爷说:“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一路上,我搀着老爷爷边走边说着话,不知不觉的来到了琳琅满目的世纪联华。我问老爷爷:“您要买哪些年货呀?”他说:“买两斤糖果和两斤大糕就行了。”我带着老爷爷买了这些东西后,我问老爷爷:“你家住在哪里呀?”他告诉我“住在残联大厦附近。”我说“我家也住那儿不远,正好我送您吧。”老爷爷说:“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搀着老爷爷,一直把他送回家,心里非常高兴,觉得自己长大了。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交通安全丝毫不能马虎,要是人人做到文明交通伴我行,人人都献上一份爱心,这个世界那该多美好啊!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7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法制学习,增强了教师的法制意识,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使我受益匪浅。
从教多年,我认识到了依法从教的重要意义。身为教师,通过学习,更深刻地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是不违法。教育教学法规不违法的基础是学法、懂法到守法。针对教师就依法从教,在法律的权限内才体现什么是本职工作,即教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学生呢。作为教师就应该允许学生犯错误,更应允许学生改正错误。人们常说,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现在,倡导母爱式教育,对学生关爱、呵护而不溺爱,这样用爱来教育、感化学生,因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今天的孩子是我们伟大祖国明天的接班人,现在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对待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会健康发展吗?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从小就受到这样的摧残,作为教师的我们于心何忍呢?
通过学习,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为教师,必须真正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每位教师都应该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教师若不学法、守法,依法从教,就妄为“人民教师”。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通过法制学习,我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工作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法律安全心得体会篇8
违法,有时我们也会不经意的去做。 譬如:打架斗殴、闯红灯等等。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如果犯以下8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好多犯罪其实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并不遥远。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一定能抵制它,那些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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