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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年度总结7篇

大家在结束了一段时间的工作后,都有写一篇年度总结吧,实用的年度总结是结合实际的工作情况的,满满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执法大队年度总结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7篇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篇1

我于20xx年8月任副站长,主要协管养路费征收等执法工作。任职以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支持下,我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将20xx年我个人的执法工作情况简要回顾如下:

20xx年的工作目标是:养路费征收64916000元,到今年10月为止已全面完成。

在完成上述目标过程中,作为我个人来讲,主要有三点体会和做法。一是身先士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执法工作,当前,社会对公路执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有的执法力量远远满足不了要求,针对这种现状,自加压力,工作碰到问题从来都是迎难而上,全身心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工作中注意抓难点和重点。二是积极做好参谋辅助工作,虽然是协管养路费征收工作,但对路政执法工作同样重视,如在清理路障工作中,为保障道路畅通积极予以配合,每次清理路障都抽调铲车等机械和人员,配合路政人员工作。三是千方百计的抓好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工作干的怎么样,人的因素是关键,每次办培训班,我都是既讲业务又讲思想,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对于上级安排的培训学习,更是积极组织参加。正是这份责任心和使命感,使我与广大执法人员一道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打了一个又一个的胜仗,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执法工作任务。

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我觉得自己在很多方面做的还很不够,如有条不紊抓好衔接方面还欠妥当,在找准问题,有的放矢方面做的还不是很到位。在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方面也不是尽善尽美,因此,还需要不断的加强自身学习,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篇2

加大宣传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全面促进粮食安全、健康发展粮食执法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新职能,20xx年是我县粮食局改制后的第一年,为切实做好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粮食局结合我县实际,在4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了粮食执法宣传月活动。

我县是农业大县,人口62万人,常年粮食产量35万吨左右,粮食流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从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产业发展入手,认真履行好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粮食执法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二、积极抓好粮食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12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办证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做到了国家粮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社会粮食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粮食工作全面进步

1、结合《粮食流通条例》颁布两周年,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利用县电视台、《今日惠民》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声势。同时做好宣传与办证相结合的文章,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提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准入,真正达到粮食市场流通稳定、对达到许可的粮食经营者严格管理。

2、完善企业和个体户内部统计手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的台帐样本,下发到经营者手中,要求他们规范建立、健全台帐,并将其纳入统计管理范畴,完善各项报表制度。

3、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篇3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旗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奈曼旗地方道路路政管理大队通过检查各项档案资料、执法卷宗文书、上路执法情况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公路路政执法专项整顿活动,通过此次整改,进一步端正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和执法动机,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现将专项整改工作做如下总结:

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迅速成立了以段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传达了奈曼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将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及时公布自查情况,让每位执法人员充分认识自身的重要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职能作用,充分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2、 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业务知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规范执法。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篇4

20xx年,湘潭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在湘潭县委、县政府、湘潭县交通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及各级相关部门的配合和鼎力协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局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行业管理为中心,以“打非治违”为重点,贯穿安全生产这一主线,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创和谐、谋发展,实现了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回顾全年的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加快队伍建设,正规化管理上台阶

大队在县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年初对我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了新的执法力量,为了充分发挥队员们的主观能动性,在人员安排上,借鉴去年的成功经验,在原有的基础上作了合理调整,根据个人特点,细化了分工,责任到人,从上路稽查、窗口服务、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管理、财务、党务、安全等各个环节实行了“定人、定岗、定责任”,做到了各尽所能、人尽其材;明确分工后,队员们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岗位适应性增强,工作效率明显上升。

随着社会多元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我大队的执法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为了保持与时俱进的执法水平,我大队组织了系统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还多次组织队员赴省内兄弟单位学习、交流,借鉴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先进管理模式,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学习和培训,执法大队的整体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年内,我大队再次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让制度来规范行为,强化纪律。一年以来,我大队坚持周例会制度,研究分析各个时段的工作重点,对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对遇到的典型案例全员讨论学习。各项工作记录全面、详实、具体。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大队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监督和管理体系,形成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大队的正规化建设,使大队成为了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劲旅。

二、文明执法树新风

我大队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秉公办事,公正执法,在纠正违法违章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从受案到调查、取证、结案,书证、物证确实,法律文书齐全,做到了程序合法,归档有序,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效力。上路执勤时,在全队推行“温馨交通、微笑服务”活动,一个标准的手势,一个深情的敬礼,一句“您好”都成了队员们习惯的执法动作和语言,这不但改善了车主与执法人员的现场关系,便于我方纠正违章,同时也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处理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关系。

服务大厅也增设了便民服务职能,为车主们提供茶水和休息场所。窗口办事不再让车主等待,办事人员主动热情接待外来人员,耐心解答各车主、车属单位的咨询,并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窗口办事程序,切实改变了队员的工作作风,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时加班加点为车主提供方便,我大队考虑到有部分车主是外地的,办事不方便,就算是到了下班的时间,也坚决把当天的事情办完,个别同志因此常常加班到很晚,下班时外面已是灯火通明。通过同志们的无私奉献和共同努力,大厅的服务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实现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的目的,文明执法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

三、“打非治违”工作成效显著

在上级政府正确领导下,大队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和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

由于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矛盾尖锐、调查取证难,年初我大队对城区非法营运猖獗的地区、重点路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收集了县域范围内非法营运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争取多方支持,鼓励社会合界积极提供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信息以及电召非法营运组织的情况,明确了工作重点,增强了打击的精确性。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篇5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篇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二、积极抓好粮食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12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办证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做到了国家粮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社会粮食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粮食工作全面进步

1、结合《粮食流通条例》颁布两周年,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利用县电视台、《今日惠民》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声势。同时做好宣传与办证相结合的文章,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提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准入,真正达到粮食市场流通稳定、对达到许可的粮食经营者严格管理。

2、完善企业和个体户内部统计手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的台帐样本,下发到经营者手中,要求他们规范建立、健全台帐,并将其纳入统计管理范畴,完善各项报表制度。

3、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大队年度总结篇7

为进一步规范招远文化市场秩序,确保暑期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xx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积极研究部署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日常巡查、错时检查、突击检查、反复回查等检查方式相结合,做到查无死角,切实加强暑期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值班制度,每周安排一个执法大队在分管责任人的带领下进行值班,确保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交办、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二、突出重点领域,以网吧、电子游戏室、ktv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网吧场所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未实名登记、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以及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播放违禁曲目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督促各场所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特别加强重点地区的监管,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以及偏远地区的网吧、电子游戏室,严查无证经营行为。

三、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全力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文化环境。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与工商、公安、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二是对全市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文保单位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和印刷、打字复印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其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通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明确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文化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监管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化市场举报热线“12318”,有效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积极鼓励市民参与文化市场监督。召开文化业主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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